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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格斗战斗机 (第2/3页)

以多用途为主的战斗机则采用单数编号,空军与海军jiā替使用对应编号。

    

    与F-44相比,J-3的最大特点就在重量上。

    

    事实上,这也是非常无奈的选择。

    

    原因很简单,虽然决定战斗机重量的是任务需求,但是在考虑任务需求的时候,可供选择的动力系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说得直接一点,即便是军方,也要根据动力系统来确定任务需求。

    

    如果把J-3定为一种正常作战重量在三十吨左右的重型战斗机,至少需要配备两台推力为两百千牛的高能涡扇动机,才能在机动上与F-44抗衡(F-44的动力是两台最大加力推力为二百四十千牛的涡扇动机),而在二零二七年,也就是J-3项目的初期招标工作开始的时候,中国的航空企业只能提供加力推力为一百八十千牛,推重比为十四左右的涡扇动机。

    

    可以说,动力系统存在的缺陷,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在J-2时代,中国战斗机就缺乏高能动机,到了J-22与J-2时代,好不容易追上了美国,结果到第代战斗机项目上马的时候,美国又领先了一大步,率先制造出推力在两百四十千牛以上、推重比过十的涡轮风扇动机,而且有望在二零四年,研制出推力在三百千牛以上、推重比达到二十的高能动机。在这个时候,中国能拿得出手的都是中等推力涡轮风扇动机,而且推重比都偏低。

    

    俗话说,有多大的力量办多大的事。

    

    在动机推力上不去的情况下,降低战斗机重量,成为唯一选择。

    

    如果说动机的最大推力直接决定了战斗机的作战重量,那么动机的推重比就决定了战斗机的作战用途。

    

    美国在拥有推重比高达十、推力高达二百四十千牛的涡轮风扇动机的情况下,也把F-44定为重型制空战斗机,中国只能用推重比十四、推力一百八十千牛的动机,自然也只能把重点放在制空上。

    

    单纯从设计指标来看,J-3与F-44的制空作战能力相差不大。

    

    相对而言,F-44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在不降低机动能的情况下,携带更多弹具有更强的持续作战能力。

    

    只是在现代化空战中,特别是在格斗空战中,弹多寡并非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在制约战斗机格斗能的因素中,最大的短板不是战斗机的机动能,而是飞行员的承受能力。

    

    理论上讲,如果没有飞行员,无人战斗机的机动过载可以做到跟格斗导弹一样高。

    

    通过抗荷服,中国空军率先把战斗机的机动过载提高到了十二g,到二零三零年左右又进一步提高到了十g。受材料等技术限制,十g基本上是抗荷服的极限了,如果要继续提高过载,只能在飞行员身上下功夫。

    

    当时,成飞率先提出“抗荷座舱”概念。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通过全密封增压式座舱,取代抗荷服,更大限度的提高飞行员短时抵抗高过载的能力。

    

    问题是,这么做的代价太大了。

    

    以二零三零年左右的技术,“抗荷座舱”至少会使战斗机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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