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13. 第二百二十三章 贪官一个  冷宫弃后很绝情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请认准"下载楼"官方域名 http://www.daxingwx.net
    213. 第二百二十三章 贪官一个 (第2/3页)

禄制。从而,一方面强化了官、职、差遣三者的分离,形成“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指文学职名,类似前代的加官)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洽内外之事”的局面,而洽内外之事的“使职差遣”,至明朝演化成为“知府”、“知州”、“知县”之类的正式官职。另一方面,这种“综合”给禄制,部分解决了“名与实殊”的矛盾,使官员的本官与职务之间在经济利益上接近起来,有利于发挥“使职差遣”官员“洽内外之事”的积极性。因此,《嘉祐禄令》的颁布也是我国俸禄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二)俸禄发放标准物的变化俸禄按等级颁给,俸禄的支付形式主要是实物和货币,辅之以土地和劳动力等。秦汉以至魏晋南朝属于秩石制时期,秩石制起源于战国,发给粮食,秦以石为最大量器,故以石表示官秩的等级。汉袭秦制,仍以年计俸,按月颁给。由于汉代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田租、口赋,租收谷粟,赋纳铜钱,因此按月发放的官俸,实际上西汉大部分时间给钱,而东汉则是“半钱半谷”。魏晋时期,战乱频仍,社会生产严重破坏,实物交换盛行,官府财政收入主要是田租、户调,影响到官员俸禄的支付,经常是发放谷米、绢帛。南朝商品生产交换有所发展,田租、户调以及其他赋税收入,有的折钱,有的直接征收货币,因此,俸禄中货币实际支付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此外,为了优待官员,从西晋开始,正式按官品占田、荫佃客,以后形成定制(至明朝始废);又经常按春、秋两期赐给绢、绵。西晋给各级官吏“菜田”、“田驺”,到东晋,地方官授给“公田”,使用文武吏卜艺人耕种。诸如此类,都是官员俸禄的重要补充,其数量有时甚至超过正俸。北魏太和末年,历齐、周至隋初,俸禄仍给谷帛,属于实物俸禄制。州郡县等地方官则“依户给俸”,即根据所领户数颁给俸禄,这是因为当时州郡县设置过滥,大小相差悬殊所致。但地方官“依户给俸”制对后之乱世颇有影响。唐代官员的俸禄,大致有禄米、俸钱、职田和禄力等项。以安史之乱为界,前期基本实行年禄、月俸双轨制,年禄给粮食,月俸主要给铜钱;后期基本上只实行月俸制。月俸虽仍以钱计算,但在支付时,常以谷帛等实物充给。这是因为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战乱不止,两税收入的钱,往往折布帛交纳,加上军费支出现钱甚多,使得官员月俸钱也只能常以谷帛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认准"下载楼"官方域名 http://www.daxingwx.net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