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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妙儿反击 (第1/3页)

    更新时间:20110701

    刘婶提了点子后,改而以过来人的身份、和张大郎几人说起崔氏替妙儿再议亲的坏处:“这一女许二家,自来便是件极其坏名声的事这女子一旦定了亲后、还和别家的小子有了婚约或是纠缠不清,那今后可就是浑身长嘴也都说不清楚了听说因这样的事闹到官府去的人家有不少呢”

    刘婶的话让张大郎几人再次陷入了沉默,张大郎自是想着除了赶去徐家澄清误会外,还要马上阻止崔氏替妙儿和别的人家议亲,这样才能让这件事不再恶化下去。而妙儿则听了刘婶的话后,则想到了前世查论文资料时、看到的一则小故事

    那则故事具体讲了些什么、妙儿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只大约记得故事讲一庄姓女子先与王某有了婚约,后对柳某一见钟情、依着三书六礼的规矩下嫁给柳某。王某知道后大怒,拉着新婚夫妇上了官府,状告庄家一女许二夫,要求官府将庄氏判与他为妻。

    当时柳某在官老爷面前替自己辩解道:“某于外姑案即岳母王氏处纳采娶妻,非越礼私诱、乃是明媒正娶,家人大小皆熟知之。”

    但即便柳某是按照三书六礼的规矩娶了庄氏,但县官却依旧把庄氏判给了王某,理由是“王家先下彩礼,合归王家。”

    这个故事在当时极具代表,因此妙儿当时查古代婚姻律法时,曾仔细的研究过,也做出了总结官府在判决庄氏究竟是王某之妻、还是柳某之妻时,是不会去询问女方当事人的意见的,只会按照律法规定来下判决。

    而律法明言规定,只看谁先下彩礼、先定婚。而这则故事里是王某先下了彩礼的,随后庄氏才与柳某“偷成婚约”即偷偷的与柳某订立婚约。

    因此柳生虽然也是“纳采娶妻”,却被官府以王家纳采在先为由、把庄氏判给了王某。这说明古代结婚的礼俗虽然复杂,但是纳采下彩礼才是最关键的一点。而且柳某的“纳采”虽然不是公开进行,但是它对于确定柳庄结合乃是“夫妻”关系,不是“夫妾”关系也是极为重要的证据

    且先不细说古代的婚姻律法如何,却说妙儿记起这则印象深刻的小故事后,马上记起当年张徐两家定亲后,尤氏很有先见之明当时尤氏别的都说可以慢慢商讨,但却要求徐家必须先下彩礼、把亲事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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