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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五刑演变〔文〕 (第2/3页)
由检听得一头雾水。经过孙传庭的详细解释,朱由检才知道:墨刑又称黥(音晴,小弟觉得对这些生僻字,有必要标出读音,读者大大看着会比较方便一些,以下同)刑,是在犯人的面部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汁,作为受刑人的标志。由于墨汁深入肌肤,怎么洗也洗不掉,所以不管过多长时间,走到哪里,一眼便可让人看出曾是罪犯。像《水浒》里的林冲“刺配沧州”,其实就是这种刑罚。
劓(音义)刑就是割掉犯人的鼻子。这比墨刑更为显眼,而且人没了鼻子,立即变得奇丑无比,可以说是极大的污辱。所以劓刑比墨刑更重。
剕(音沸)刑又称刖(音月),就是砍断犯人的脚。受到这种刑罚,犯人就会落下终生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而且受刑中遭到的痛苦也极大,因为“割劓用刀,断截用锯”,锯子生生把脚锯下来,想想都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宫刑又称腐刑,这个就不用孙传庭解释了,看过《笑傲江湖》的都知道:欲练神功,挥刀自宫!不过作为五刑之一,那可不是犯人自愿的,而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惩罚,太史公司马迁就曾遭此酷刑。后来宫刑虽然废除,但这项手艺却保留了下来,成为太监的“专利”。
这四项刑罚统称肉刑,顾名思义,是损害犯人**的刑罚。而最后一刑“大辟”,说白了就是斩首,也是五刑之首。
朱由检听孙传庭介绍完商周五刑,不觉浑身直冒冷汗,半晌才喃喃地道:“这五刑也太残酷了!”
“殿下所言极是。”孙传庭忙恭谨地道,“刑罚过酷,有失君王仁义之道。有鉴于此,两汉魏晋以来,才逐渐将商周五刑废除,至隋《开皇律》正式确立了新的五刑,并一直沿用至今。”
接下来他又为朱由检讲解了《大明律》中的五刑:“笞(音吃)”,就是用木板或荆条责打犯人的屁股或大腿。
“杖”,俗称打板子,与笞刑类似,但行刑的工具换成了木棍,造成的伤害也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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