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8章  重生之大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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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章 (第2/3页)

看到这样闻时,真是惊悚了。

    也就米国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用这种方式给电影做宣传了。

    这要是华夏话,咳,一个谣言转播五百条就要被逮捕了!

    辰瑾很怀疑,难道米国就没有人肉搜索?

    媒体和民众,这都三天了还没发现事情真相?

    辰瑾不禁有些担心,这样宣传实是太冒险了,一旦民众知道了真相,绝对会产生逆反心理。

    因为对这样宣传手段不喜欢,进而对电影也产生厌烦心里,那样话,可就真糟了。

    不过,显然辰瑾担心是多余。

    奥斯顿第一步铺开之后,第二步很就也跟上来了。

    恰巧就是第三天,民众关注度已经上升时候,他又放出了所谓后续消息。

    后续消息也简单,银行家杀妻案经过公开审理,陪审团判处残忍杀人银行家三个终身j□j!

    嗯,很好。

    恶有恶报,正义得到了伸张。民众们心里,都满足了。

    这件事情,民众心里,得到了一个圆满解决。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到此就结束了。

    可仅仅只隔了一天之后,又有一则消息。

    银行家含冤入狱,杀人者另有其人?

    同时,这条消息之下,还罗列了很多证据,以及银行家供词。他坚决声称,自己没有杀人,绝对没有杀人。

    可是他无论如何说,陪审团还是不相信他。但是,他可以以灵魂和耶稣起誓,自己绝对没有杀人!

    好嘛!

    这则消息一出,那简直就是重磅炸弹。

    米国那种司法制度下,错假冤案发生频率,可是极小极小。

    首先,米国取证过程非常严谨,其中绝对不可以有丝毫违规。否则,哪怕取证过程仅仅是丁点儿违规,也会被律师发现,从而上报法庭。同时质疑检方所有证据真实性,是否都是违规操作取得?

    这一点,绝对不会得到陪审团支持。也就是说,一旦检方取证过程中有半点失误话,那么罪犯就有极大可能脱罪。

    还有就是,法庭上绝对看重证据,没有真实有效证据话,疑罪从无。

    可以简单点概括就是,宁肯放过一百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

    而对比华夏办案过程,那就是完全不同。

    比如说,米国,没有搜查证你绝对不可以进入到别人家里搜查。如果你这样做了,那么你取得证据就是非法证据,人家是可以直接控告你。

    但是华夏呢,警察只要说个办案二字,有拿着真假难辨警官证,有根本什么都没拿就直接踹开别人门,强势进去搜查,这样也是允许!这样取得证据,也是有效!

    不仅如此。

    米国是检方寻找证据证明嫌疑人犯罪。

    而华夏,则是要嫌疑人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犯罪!

    看似一样,实际上却天差地别。

    米国法律规定,不论嫌犯被控罪行有多严重,也不管检方手中掌握证据有多充足,只要他未被宣判,都必须假设他是无罪!

    这也是为何,华夏经常能看到什么含冤入狱十年十二年之类案件,但是米国,这样案件少之又少原因!

    对于这一点,米国民众是相当相当满意和骄傲。哪怕是当年轰动米国辛普森杀妻案,整个米国人都知道是他杀了他妻子,可就因为法律规定有效证据原因,就因为警方取得证据方式,是不合法,所以这些名名可以把辛普森送入监狱证据,却不能用。后,辛普森这个有罪人,被判无罪!

    可即便是如此,米国人依然骄傲。因为他们维护了自己法律绝对公正性,哪怕是对嫌疑犯,也是一样公正公平。

    记得当时有米国人说,如果到后这件案子还是无法确定辛普森是否真杀人,那么案子就有两种错判可能:一是他真杀了人而被放掉,而是他没杀人却被判了无期徒刑。

    这两种可能,问一百个米国人,绝对有一百个人回答他们宁肯是第一种可能!

    这是米国人对于自由坚持和骄傲。

    而现,前两天还吵得沸沸扬扬银行家杀妻案,竟然被认为是错假冤案?

    这简直是挑战整个米国神经!

    一时间,铺天盖地闻,就好像是爆炸了一般,点燃了整个米国。

    这时辰瑾,真是为奥斯顿狠狠地捏了一把汗啊。

    奥斯顿,你怎么就敢这么干?

    不过,也能理解,这是米国,只要奥斯顿做够好,没有任何违反法律方面话,这还真就不算是什么事儿!

    无论怎么样,总之,奥斯顿成功地吸引了整个米国眼球。管他用是一种让所有人都有些崩溃方法。

    就这时,一个疑问被甩了出来。

    如果你是那个银行家,你人生因为这次意外改写,下半生只能生活监狱,你会如何?

    这句话有两种意思,一是拷问人们,如果这样冤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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